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32元,比上年增长10.2%,高于全省0.4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5%。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0865元,占可支配收入的61.6%;人均经营性净收入2049元,占可支配收入的11.6%;人均财产性收入85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4.9%;人均转移性收入3861元,占可支配收入的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