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访问人民银行主站
首  页 职责 公告信息 工作动态 金融数据 金融知识 区域金融 热点专题 办事指南 政务公开
高级搜索
  |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湘银罚决字〔2025〕2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银罚决字〔2025〕2号

1.集中支付退回资金退回零余额账户后,未按规定退回国库;

2.将经收的预算收入款项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或账户。

警告,并处25.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

湖南省分行

2025年3月31日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