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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湘银罚决字〔2025〕2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湘银罚决字〔2025〕2号
1.集中支付退回资金退回零余额账户后,未按规定退回国库;
2.将经收的预算收入款项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或账户。
警告,并处25.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
湖南省分行
2025年3月31日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