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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益阳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益银罚决字〔2025〕1号-2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益银罚决字〔2025〕1号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罚款2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益阳市分行

2025年4月28日 三年

2 罗某军(时任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经理) 益银罚决字〔2025〕2号

对益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益阳市分行

2025年4月28日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