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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郴州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郴银罚决字〔2025〕4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1
郴州市北湖区融合黄金珠宝商行
郴银罚决字〔2025〕4号
1.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
2.未按规定对洗钱高风险情形采取相应洗钱风险管理措施。
罚款0.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郴州市分行
2025年11月20日
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