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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娄底市分行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娄银罚决字〔2025〕1号-2号)
当事人名称(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备注
湖南新化星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娄银罚决字〔2025〕1号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罚款20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娄底市分行

2025年1月6日 三年

范某(时任湖南新化星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经理) 娄银罚决字〔2025〕2号

对湖南新化星龙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行为负有责任:

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罚款1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

娄底市分行

2025年1月6日 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