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申领银行卡,应向发卡银行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单位人民币卡账户的资金一律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帐存入,不得存取现金,不得将销货收入存入单位卡账户。
银行卡在平时不使用时要妥善保管,避免将银行卡与其它带磁性的物体(如手机等)一起存放,避免将卡片上的磁道划伤或将卡片折断。要熟记自己设定的密码,设置密码应选择不易破译的数字,并且应经常更换。银行卡要和身份证、密码分开保管,防止遗失后被人冒领。银行卡遗失或被盗后,要及时向发卡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以防他人盗用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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