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夫斯堡集团成立于1999年,是由12家有名的国际大银行组成的银行业协会,其目的在于推进金融服务领域有关认识你的客户、反洗钱以及打击恐怖融资方面的行业标准。该集团发布了《私人银行全球反洗钱指导原则》(2000年)、《反对恐怖融资的承诺》(2001年发布、2002年修订)、《制止恐怖融资的声明》(2002年)、《代理行反洗钱原则》(2002年)和《甄别、审查和调查的声明》(2003年)。2004年4月,沃尔夫斯堡集团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举行了反洗钱国际研讨会。
2000年发布的《私人银行全球反洗钱指导原则》,在2002年经过了修订。该原则提出了银行业接受客户的一般原则,列举了需要对客户进行额外审查的情况;明确了更新客户资料的要求;并具体指出了确定可疑交易的做法,提出银行应该遵守的审查、内部控制、报告、交易记录保存以及反洗钱组织机构要求等银行机构应该遵循的反洗钱规则,体现了国际银行业在反洗钱领域的先进做法,受到各个国家和地区银行业重视和学习。
2002年发布的《沃尔夫斯堡集团代理行反洗钱原则》提出了集团各成员在代理行业务中应该遵循的原则,提出了在处理代理行业务中各机构应承担的责任和监督义务,提出基于风行的审慎处理要求和标准,明确提出对高风险客户必须实施增强的审慎处理措施,禁止向空壳银行提供产品和服务等一系列针对代理行业务中的反洗钱规范。沃尔夫斯堡集团认为,通过执行这些原则不但有助于防止代理行业务中可能发生的洗钱活动,而且,还将促进银行贯彻更加有效的风险管理。
2002年发布的《制止恐怖融资的声明》,阐述了金融机构在防范恐怖主义资金流动中可以发挥的作用,提出了沃尔夫斯堡集团在对抗恐怖主义时采用不歧视的方式,并尊重金融机构的权利。并针对恐怖融资提出了了解客户、对高风险部门及活动进行监控以及增强全球合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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