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跨境交易资金流动进行统计,实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境内企业或个人向境外汇款或者从境外收款,都有义务依法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由企业或个人直接向外汇管理部门申报收付汇信息的,称为直接申报。由企业或个人委托银行代申报的,称为间接申报。目前企业和个人的申报基本上由银行代申报完成。直接申报的主体主要是金融机构,主要包括金融机构对境外资产负债及损益申报、境内银行非居民人民币账户数据统计、中资金融机构外汇资产负债数据的统计制度等内容。此外,对于较难通过交易主体申报采集的数据,我国还建立了国际收支统计专项调查制度,如贸易信贷、运输、保险项下调查制度等。
根据国际收支统计情况,我国定期编制国际收支平衡表((Balance of Payments,简称BOP))。同时,把历年来统计结果等进行汇总,编成中国国际投资头寸表(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osition,简称IIP)。BOP是流量统计,是对特定时期内国际收支交易的统计;IIP是存量统计,是对特定时点一经济体对外金融资产负债情况的统计。目前,我国每半年对外公布国际收支平衡表,每年对外公布国际投资头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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