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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金融消保自律机制步入新阶段

字号 文章来源: 2020-05-07 15: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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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湖南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成立一周年之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推动省金融消保协会举行了《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自律公约》(以下简称《自律公约》)签订仪式,28家会员单位纷纷签署并依次上台递交《自律公约》,标志着湖南省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自律机制步入新的阶段。

《自律公约》要求,建立健全金融营销宣传内控制度和管理机制;不得非法或超范围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不得损害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不得利用互联网进行不当金融营销宣传;不得违规向金融消费者发送金融营销宣传信息等。

此次《自律公约》的签署,旨在积极响应、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规范省内金融机构金融营销宣传行为,建立并完善“自我规范、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自律机制,促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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